{{ 伍. 談談樂手教練實務經驗 }}_28
『聽著年輕人說著他們的音樂想像,與他們一起進行團體合作的深度對話。』
上一週的最後一句話。
一路走來,我的確與不少的年輕音樂人有過許多深淺不一、但用心一致的對話;例如上個週末所『再度相遇』的這位音樂家,他說:『幾年前,開始在這個舞台參加比賽,因為自己的創作,也簽進了唱片公司、發行了自己的作品;再度參加比賽節目,而能夠今天坐在這裡擔任評審,甚至被邀請為表演嘉賓 … 』,這樣的歷程,我看到許多有才華的創作者大多都重複著相似的模型 --- 當然,在不同的專業面向上所能呈現的樣貌不盡相同:超級有創意的吉他手成為市場上最炙手可熱的製作人,非常厲害的指彈系木吉他演奏家成為極有影響力的教育者;當然,更多優秀的樂手在經歷許多中、小型場次演出的磨鍊之後,現在已經是職業樂手群的中堅份子。也有具備了非常傑出聲線的歌手,在歷經各種低潮與磨難之後,重新在自己的家鄉再次找回觀眾對他 (她) 的肯定,鼓勵著他們往下一個階段繼續挑戰。
我一直關注著這些我所能接觸到的『創作人』,直接、間接地得知他們發展的近況,我不會感到太意外的是:這些有才華的年輕人,在面對音樂時,很少是『真正快樂』的。
我說的不是『創作者的靈魂本來就是要接受煎熬的考驗』的那種鍛鍊基本款 --- 其實事實剛好是有趣的相反:正因為經過創作過程的煎熬,創作人纔會對於自己產出的創作物感到快樂。我要說的『不快樂』,是他們的創作物在面對『市場』、『環境』與『回饋反應』之後所帶來的複合式情緒面向的感受,他們大多是感到『不被瞭解』的,而對於後續而來的現實結果、包括了自身的情緒反應,總總一切,都非常容易將『感受』帶往負面的情緒。
這樣的描述很籠統?我換個方式說:你可能不會知道,現存的、已經在市場上經營很長時間、很有自我風格的創作型歌手,有很高的比例並不喜歡自己剛出道時的『成名代表作』--- 因為:『那不像我自己』、因為:『那是公司要的方向』……
在許多『快樂』與『不快樂』的觀察、深入瞭解之後,我得到的觀測結論是:
1. 『你所喜歡的、你所想要的,不見得是你擅長的』。
2. 『你所喜歡的、你所想要的,不見得是群眾需要的』。
[二. 樂手教練的實務筆記]_12
你很喜歡某一個歌手、藝人,或某一種音樂型態 --- 它甚至是『啓發』你學習或從事音樂的最重要觸發點,於是你投入百分之百的關注與研習,希望能掌握到這個『喜歡對象』的所有細節。然後~ 我們很容易在類似大學等級所舉辦的音樂競賽中,看到這種模型所衍生的實際狀況:參賽者嚴選了一首自己最喜歡的藝人、歌手的代表性曲目,在努力練習以及到了最後呈現時,往往帶來兩種結果:
1. 你表現得好極了!完全就是你所選擇作品原唱 (原演奏) 的複製人 --- 然後你的評比卻很低,因為評審覺得『完全看不到你的個性』。
2. 你表現得糟透了!並不是因為比賽緊張的失常,而是你所選擇的作品,根本不適合你的條件來表現。
在這種模型中,選擇了別人的作品,而能優游其中、完全以自己的見解來重新詮釋並且能夠得到其他人多數認同的,在這十多年來,我親眼見證成立的案例,可能不超過五個;而這五個當中,在天時、地利與人和的條件下,足以讓他 (她) 真的可以進入流行音樂產業中一試身手的,可能只有一、兩位,而後來真的被市場認定並且一帆風順者 ……
你如果不知道有誰是這樣的背景,也不用太奇怪,因為~ 我也沒看見過。
另一個模型就相當常見了:創作者努力掏心掏肺,寫得自己肝腸寸斷的作品,擺在消費者、閱聽人的面前,他們卻無動於衷 ……
這個模型我就有比較多的研究數據,而簡單的分類肇事原因:
1. 很多時候,創作者會誤以為自己還在『練筆』的『習作』就叫做『創作』,卻還領會不到足以稱為『創作』的作品,究竟應該經過多少次的焠鍊與轉化。
2. 因為『領會不到足以稱為創作的作品,究竟應該經過多少次的焠鍊與轉化』,所以也無法領會『創作』的真諦,是需要觸動閱聽人的情感共鳴 --- 要做到這一點,你就必須要『理解』閱聽人的閱聽與消化能力,你得要用他『聽得進去』的語法去說你的故事。
再一次,回到上一週所說的:『先有了理解別人的能力,才能適切地表達自己』。
如果我們把這兩大類的狀態,用『透視』的方式來尋求這其中的共通點,我認為『人、我之間』的關係、分寸拿捏,會是決定你『面對音樂時能不能全然快樂』的關鍵原因。
做為一位音樂家、藝術傳達者,你一定要先瞭解『自己的體質』是適合、擅長用什麼形式來表達自己 --- 你當然應該盡力去鑽研任何你所喜愛的音樂、藝術內容,但你也必須知道,任何你所研習的技藝,都只是用來幫助『更瞭解自己』的外在工具 --- 我以『解剖黃中岳』的方式來說明:天知道我有多喜歡電吉他!但我非常清楚:我對於木吉他的觸感,是遠遠超過我對於電吉他所能掌握的,所以,如果我要用音樂來表達我自己時,選擇木吉他,絕對是優於選擇電吉他的 --- 不論我自己的內心有多掙扎。
但那並不代表我就應該放棄電吉他,我只是必須比全世界都更早知道我最擅長的是什麼。我當然還是可以繼續我在電吉他方面的修煉,但那是我得先練好木吉他之後的事。
也正因為你會花很大的力氣去瞭解自己的存在意義,你應該同理地去知道『別人也是相同存在著』的;而如果你同意『音樂、藝術是意識表達與【溝通】的工具』,你就必須接受『溝通,不是單方面的話語權』這種事實。
但我對於創作者,還有更高一層的期許與鍛鍊!我會對所有我認為有天份走創作路線的年輕朋友說這句話:
『創作的才華,是老天賞賜給你的禮物;但老天不是平白無故給你這個禮物的!祂之所以給你,是要你用這個才華,去為那些沒辦法為自己發聲的群眾,說出他們自己說不出來的事情。』
而不是只有『看見自己』。
任何一位『用自己所喜歡而且擅長的事,去服務廣大受眾』的音樂工作者 --- 我很幸運的確認識了幾位這樣的人物 --- 沒有人在面對音樂時會是不快樂的。
他們有著全然的快樂!
這~ 不就是我們想追求的嗎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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後記. 寫作這篇文章的午後,手機傳來老友林正如先生在第三張照片的訊息。
倏忽三十年,而我一定要誠摯地感謝他在三十年前對我做出的邀約!
民國七十八年四月七號,『河岸留言』創作音樂發表會,三十年的得來不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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